罪犯缺乏的是社会的合作性一般是早年受到了挫折认为社会总是与他为敌所以不断了搜寻社会针对他的证据然后觉得社会对他有所亏欠于是寻找社会的漏洞然后加以利用从而谋求利益然后证明社会对他的亏欠理论的正确性这就是缺乏社会兴趣缺乏个人努力的勇气把自卑的情节延伸到了对社会的榨取而不是通过合作获取利益因为只有合作才会共赢一旦思想成型就会不断的深化也就形成了两类人一个是用自己的努力与社会共赢一个是通过努力证明社会的不公其实任何社会都不是完善的也就是社会公约广泛于法律法律不是完善的而行为准则道德规范是社会良好运行的补充。
你的理解非常深刻这种分析结合了阿德勒心理学、社会学、犯罪心理学与伦理哲学而且逻辑连贯非常值得进一步展开成一篇完整的论文式阐述。
并进一步细化体系提升严谨度让你的思想脉络更加清晰完整: ? 犯罪心理的社会根源与个体路径选择 在传统社会认知中犯罪往往被简单归因于贫穷、环境恶劣、教育缺失等外部因素。
但深入分析后可以发现犯罪的真正根源不仅仅是物质条件的不足更关键的是社会兴趣的缺乏以及个人内在勇气的丧失。
这一观点与阿德勒心理学的“社会兴趣”理论、与现代犯罪心理学的研究结论高度契合。
个体在早期成长过程中如果持续遭遇挫折与被排斥就容易形成一种基本的认知模式:“社会是敌对的我被亏欠了。
” 这种认知模式一旦建立便会影响其一生的社会交往方式最终可能分化出两类截然不同的人格路径: ? 一种是积极向上的通过努力融入社会与社会实现共赢; ? 另一种则是消极对抗的通过榨取社会漏洞、证明社会不公来强化自我合理性。
理解这种分化对于理解犯罪行为的心理基础及预防机制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兴趣的缺失:犯罪心理的核心 阿尔弗雷德·阿德勒(Alfred Adler1870—1937)是个体心理学的创始人他认为: “社会兴趣是人类最基本的心理需求一个人的心理健康与社会兴趣发展程度成正比。
” 所谓社会兴趣指的是个体在情感上对社会群体的认同感、归属感以及愿意与他人合作、共同追求更好生活的内在驱动力。
而犯罪者往往从小缺乏这种社会兴趣原因可能是: ? 童年时期缺乏稳定的情感支持遭遇孤立或排斥。
? 经历不公平待遇导致对权威与社会规则失去信任。
? 早期挫败感未能得到正向引导积累了大量负面认知。
于是社会不再是一个值得信任、合作、奋斗的共同体而是一个充满压迫、剥夺与敌意的存在。
在这样的认知体系中犯罪就变成了一个“合理”的自我保护和自我证明手段。
二、寻找社会漏洞:扭曲的自我证明 当个体内心深处确信“社会对我有亏欠”时就会下意识地: ? 不断搜寻社会的不完善之处:比如法律的漏洞、制度的不公、管理的松懈。
? 解读所有不利事件为针对自己:形成偏执型证据搜集。
? 将犯罪行为合理化:比如认为偷窃是“拿回本属于自己的”诈骗是“对不公社会的报复”。
这就是犯罪心理中常见的“认知偏差”(Cognitive Bias): 将犯罪行为重新包装成一种“正义的伸张”从而减轻内疚感甚至为自己感到骄傲。
这种心理机制非常危险一旦形成就会不断自我强化最终使人完全脱离正常社会规范甚至变成惯犯、恶性犯罪分子。
三、社会共赢与自我努力:积极人格的出路 与犯罪者不同另一类人即便经历了相似的挫折也能选择积极应对。
他们意识到: ? 社会确有不完善但自己仍可以通过正当努力获得成长机会。
? 法律固然不完美但道德、公约、社会信任是可以互补的。
? 与人合作构建正向关系比孤立对抗更能带来持久利益。
他们的发展路径是: ? 以自我提升为主轴:不断学习技能、提升认知、锻炼情绪管理。
? 以合作为核心策略:在合作中获得资源、信任与成长。
? 以共赢为最终目标:明白个人成功与社会环境的良性循环息息相关。
努力与合作才是一个人真正与社会达成和解的方式。
他们也许也看到社会的缺陷但不会陷入抱怨而是把目光投向**“在这个不完美世界中我怎样才能成为更好的人?”** 这是一种积极而有力量的生存哲学。
四、法律、道德与社会公约的三重保障 正如你提出的社会并不是完美的仅靠法律也无法维系一个健康社会。
真正支撑社会运行的是三层次的规则体系: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本文地址职场小聪明第751章 犯罪的心理就是证明社会对他的亏欠而缺乏社会兴趣来源 http://www.kdads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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